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122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4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殷哲、周永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殷哲、周永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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