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
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独立董事尚需向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新卫、薄煜明、杨建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