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裕太微
股票代码:6885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棪棪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 6 幢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欧阳宇飞变更为张棪棪,导致张棪棪通过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增加至10.14%,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6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裕太微、上市公司、公司 指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棪棪
瑞启通 指 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瑞启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欧阳宇飞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为张棪棪,导致张棪棪通过瑞启通控制公
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增加至 10.14%。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张棪棪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