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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8:38:18 股吧网页版
裕太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姜华)

本人姜华作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华,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2010年4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所,担任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5月至2015年4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担任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感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任职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任职于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物云信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姜华 8 8 7 0 0 否 3

我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我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按时出席会议,未有缺席情况。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我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加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积极沟通,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
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审议和发表意见的议案,均认真审阅会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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