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1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的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离任 是否继续在上 具体职务 是否存在未
姓名 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到期日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如适用) 履行完毕的
股子公司任职 公开承诺
郭志彦 董事 2025 年 4 月 28 日 2027 年 12 月 1 日 个人原因 否 不适用 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郭志彦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志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郭志彦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
司董事会对郭志彦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志宇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目前,胡志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胡志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胡志宇先生简历
胡志宇,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长
春邮电学院。1995 年 8 月至 2006 年 3 月,在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任职,
先后担任销售经理、商务管理总监、市场总监等职务;2006 年 4 月至今,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欧洲区合同商务部部长、德电系统部副部长、荷兰代表处销售副代表、比利时国家代表、企业发展部高级投资总监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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