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太微”、“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裕太微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2 号),同意公司向境内投资者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 9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830.0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169.9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A10053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资总额 入总额
1 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29,000.00 16,074.62
2 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39,000.00 21,808.4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000.00 3,665.6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000.00 35,000.00
合计 130,000.00 76,548.68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该等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对“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估算投资 调整前 调整后估算投资 调整后
占投资比例 占投资比例
一 项目建设投资 1,159.80 4% 6,159.80 21%
1 建筑工程费用 504.80 2% 504.80 2%
2 设备购置费用 355.00 1% 2,855.00 10%
3 软件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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