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计小青)
本人作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计小青,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今,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副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任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上海达坦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关联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2024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计小青 8 8 6 0 0 否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任期内所有专业委员会会议,就定期报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换届选举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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