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芳)
作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内严格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专委会成员的选举,本人继续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工作履历等情况如下:
方芳,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历任讲师,现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中国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北京社科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方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0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本人会计专业优势,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
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11次,列席股东大会3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列 席股 东
独立董事姓名 实际出席情况 大会次数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 缺席
方芳 11 11 0 0 3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2024年出席专委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方芳 7 7 5 5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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