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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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CDAA3B009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生物”)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苑东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苑东生物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苑东生物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CDAA3B009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苑东生物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 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9.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3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334,792,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2,083,983.49 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2,708,416.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
验[2020] 5681 号)1。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
额为 1,981.33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33,479.24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9,091.18
收到募集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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