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慧智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海娇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辉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对慧智微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小幅下滑且尚未实现盈利
2024 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 52,398.69 万元,较上年
同期减少 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41.70 万元,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 7.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7,363.31 万元,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 5.18%。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39,936.72 万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预计在未来一定期间内未弥补亏损将继续扩大。
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小幅下滑、利润表现为亏损状态且净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虽然报告期内随着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终端客户提货需求增加,产品应用场景的不断延伸,同时公司也积极拓展品牌客户,客户项目出货量有所增加;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射频前端厂商面临较大的价格下行压力,产品毛利空间受到进一步挤压。此外,本年度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冲回,对
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同时提醒公司重视上述问题,积极提升产品竞争力、持续开拓品牌客户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研发效率、优化产品结构和成本管控,从而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引致的相关风险。
(二)募投项目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7,000.00 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7,000.00 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0,000.00 万元。
经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督导发现,截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总部基地及广
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087.47 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496.17 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共计 2,591.30 万元(其中 2024 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 394.45 万元,2025
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 2,196.85 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
后,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 1 年期银行
存款利率计算)共计 2,597.05 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 65,000 万元以上,远高于 2,597.05 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
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上海研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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