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斌,作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等 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出席了年度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斌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
毕业于香港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 历 ,教 授 ,博 士 生导师。1992
年 4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应用物
理系)讲师、副教授、教授,担任专业副主任、主任、支部书记;2008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 3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该院副院长;2019 年 9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
微电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
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参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委托出
董事会 加董事 事会议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李斌 7 7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心查看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行使了审议权和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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