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智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计划募集资金150,418.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2,832.89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关键战略路径的
发展规划,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实施“芯片测试中心建设”项
目;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2023年10月31日、2025年4
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2)、《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预计 调整后预计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项目类型 序号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芯片测试中 1 芯片测试中心建设 25,782.36 0.00 25,782.36 0.00
心建设
2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 47,304.43 47,304.43 47,304.43 43,648.99
总部基地及 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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