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祁康成,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守勤勉、尽责、诚信、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深入审议各项议案,致力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治理水平提升,推动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祁康成先生,1989 年 7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河南安阳电子管厂助工;1996
年 3 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学院副教授;2020 年 6 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列席股东会
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列席股东会
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祁康成 4 4 0 0 3
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对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必要沟通。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独立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保持独立判断,并审慎、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法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提升决策的专业性与效率。根据本人的专业背景及董事会安排,本人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年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均依据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此外,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上述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的前置审议与专业支持。
在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在所任职委员会中的职责,确保充分参与。对于担任主任委员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主持召开并亲自出席了全部 2 次会议;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亦亲自出席了该委员会的全部 4 次会议,并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各次会议中,本人均做到会前审慎核查相关资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深入讨论与审议,并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财务审计、董事及高管薪酬、人事提名等关键领域,其决策过程均严格履行了公司内部必要的审议、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经本人核查,所有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记录均符
序完备有效。
(三)现场考察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常态化、有效的沟通。同时,充分利用出席现场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与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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