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天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 号”文《关于
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255,967.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8,544,032.21 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 0060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183,880.00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 0584 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183,880.00 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84,727,402.76
其中:暂用于保本理财投资 27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114,727,402.76
减:2024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总额 27,241,627.21
加:2024 年利息及理财净收益 5,887,402.99
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3,373,178.54
其中:暂用于保本理财投资 28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83,373,178.5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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