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9:13:03 股吧网页版
天微电子: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作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文),公司对四川华信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四川华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 5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2 人。

四川华信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6,242.5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242.59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 13,736.28 万元)。

四川华信 2024 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41 家,审计客户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5,655.0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8 年 5 月,自
1998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自2018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君,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自2019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5
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执业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四川华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四川华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四川华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四川华信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