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 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255,967.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8,544,032.21 元。该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 0060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8 月 1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183,880.00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
华信专(2021)第 0584 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 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84,727,402.76
其中:暂用于保本理财投资 27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114,727,402.76
减:2024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总额 27,241,627.21
加:2024 年利息及理财净收益 5,887,402.9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3,373,178.54
其中:暂用于保本理财投资 28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83,373,178.5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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