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4 年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陈旭东、祁康成、柳锦春,三位委员均为独立董事,陈旭东为会计专业人士,由陈旭东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定期报告等事项,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确认。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1 2024年 4 月 16 日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第六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9、《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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