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基于相关监管规范的更新情况,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相关制度废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规定,制定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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