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强化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监察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
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由董事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予以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职能性报告,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重大事项或问题的专题报告等。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照公司规章制度,独
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应予以保证,并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和公司规
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部审计人员执行职务,不得对内部审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能力和素养: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二)掌握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程序;
(三)通晓内部审计内容及内部审计操作技术;
(四)熟悉公司业务经营及经济业务知识;
(五)了解公司管理制度及财务会计原则;
(六)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七)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进行内部审计业务。
公司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一)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既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及过程进行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同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风险防范意识,特别要对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目标、营运或资源的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二)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承担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或管理性工作,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审计事项;主动申请回避与其有利益关系的审计事项。
(三)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度行使职权并受其保护,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其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监察审计工作,不得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四)公司应不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察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内控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法循章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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