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海通”)作为正在履行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芯朋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以下简称“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故申请 2024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一、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51.7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6 个月内。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697,327 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 500,000 股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非交易过户至“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减少 500,000 股。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67.5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
司股份 1,204,736 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53.24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3 个月内。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470,502
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无锡芯朋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614,000 股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过户至激励对象账户,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减少 1,614,000 股。
截至 2025 年 5 月 7 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 2,258,565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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