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及方案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原因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5 年 2 月 4 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93,511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次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 89,108,784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 693,511 股,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88,415,273 股。
1、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3 元(含税)。
2、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由于公司本次涉及到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8,415,273×0.183)÷89,108,784≈0.1815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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