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天恒”“公司”或“上市
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与
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就百利天恒2024 年度(本持续督导期间)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了《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制定了现场检查计划。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会计师出具的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原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8,237.91 万元、
-78,049.89 万元和 370,750.46 万元,2024 年公司就 BL-B01D1 产生大额知识产权
授权收入,实现当期盈利。
随着公司研发项目的稳步推进,未来一段时间研发支出将持续增加,公司预计在实现候选药物的商业化并产生规模化利润前,公司 2025 年及后续年度仍可能会出现业绩亏损的情形,存在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存在无法成功或及时完成药物的临床试验、获得监管批准或实现商业化的风险,若公司无法成功或及时获得监管批准、完成药物及候选药物的商业化,则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业务与未来收益。
(二)药物研发风险
创新药品研发有着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等特点。药物取得上市批准前必须进行各种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以证明在研药物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临床前研究和早期临床试验结果无法预测和保证最终的临床试验结果,可能出现临床试验结果不佳的情况,同时临床试验的成功亦不能保证药物最终获得监管批准并顺利开展销售推广。若公司的在研药物在以上任一环节无法达成预期结果或延迟达成预期结果,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成功或及时完成药物临床试验、获得监管批准或实现商业化,进而损害公司业务与未来收益,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新产品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新产品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后,需进行市场开拓和推广,将作用机理、用法、安全性、竞品对比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手段传递到市场,从而使市场熟悉和接受公司产品,同时在与同类产品的竞争过程中,公司亦需不断提高产品市场认可度与知名度,使其进入各类医疗机构采购范围。如果新产品未被市场接受,或公司未能有效地组织合适的销售团队及合作伙伴对产品进行推广,将影响产品的市场开拓,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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