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7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议事规则(草案)
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及制定公司于 发行H股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 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基于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根据《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 公司拟对《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
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于2022年12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以下简称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A股”),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于【】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核准,在香港首次公
开发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
,前述H股于【】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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