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3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总经理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的完成2024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坚决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推动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彻底落实公司治理机制。在全体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积极拓展业务,生产经营稳中有进,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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