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9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97.96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5)。
(四)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
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五)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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