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91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33 号)同意注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6,25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
行数量为 562,500 手(5,625,000 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2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13.5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436.5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5〕B081 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的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信息
号 称
1 南京茂莱光学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025900078510000
超精密光学生产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2 加工项目 南京茂莱精密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0150280000005878
量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3 南京茂莱光学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501012402862347
超精密光学技术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4 研发中心项目 南京茂莱精密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501011602865589
量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5 补充流动资金 南京茂莱光学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00183019904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三方监管协议 1 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方、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25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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