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茂莱光学: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年10月16 [下载原文]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5-008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

活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网上交流)

富国基金、中信证券、华安基金、安捷资管、华源证券、君成投资、深
参与单位名称

圳国源信达资本、江苏瑞华投资、西藏合众易晟

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

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 398 号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董事会秘书:鲍 洱

姓名 证券事务代表:施津煜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交流内容不
涉及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具体交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公司情况介绍

第二部分:交流环节

Q1:除可转债募投项目外,公司是否还有其他的产能规划?

随着 IPO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厂房、设备陆续投入使用,
公司产能陆续释放中。除可转债专项产能建设外,公司依托海内外多基
地布局,努力提升产值上限。按照现有的产能建设和布局,公司近两年
投资者关系活动 陆续对海外子公司进行了增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深海外的产能建设
主要内容介绍 和技术路线,降低地缘政治风险,同时也能更好地承接海外客户本地化
生产订单。今年上半年,公司新设立了深圳子公司和北京子公司,深圳
子公司将聚焦标准品的研发和生产,产品应用领域不局限于工业生产,
将覆盖多个应用场景。北京子公司的设立是为了深入北京当地半导体产
业集群,为半导体客户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和产品配套。在生产过程中,
公司通过优化厂房、设备、人工利用率等调整产能,适配定制化产品需
求。

Q2:可转债募集资金是全部投入于半导体产业,还是会做一些其他应用
领域的前瞻性研究?

本次再融资募投项目主要围绕深紫外光学产品进行研发,并最终实

现稳定量产的目标,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半导体领域,主要产品包括深
紫外光学器件、深紫外物镜镜头等两大类。本次可转债项目的实施是公
司致力于服务“国产化替代”战略的进一步体现,助力下游产业的自主
制造和供应链的本地化。

Q3:明年三月限售股解禁后,公司管理层是否有减持计划?

明年三月解禁的股东中,除了两位实控人和控股股东外,只有一位
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如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Q4:公司在和客户合作的过程中,是由客户提供产品图纸,交由公司进
行生产加工吗?

公司一般在客户提出产品概念的阶段就开始介入,提供技术协助,
与客户密切沟通,从而清晰地了解客户产品需求,根据客户差异化的需
求开发定制化的光学产品。公司研发部门会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和架构
设计,在早期阶段与客户进行持续沟通,组织人员进行评估与论证,立
项后合理规划产品开发流程与项目进展阶段,与客户进行技术对接,完
成技术开发、样品试制,配合客户进行产品验证,并依据客户需求不断
进行产品和技术的优化,以确保产品研发与市场、客户需求相匹配。
Q5:公司有五年规划吗?

公司将一如既往坚持以“光学技术”为核心的发展方向,建设具有国
内外先进水平的光学镀膜中心、光学加工精密制造中心、精密高端机械
加工中心,并进一步完善海内外子公司的建设。此外,公司将不断提升
现有光学产品的光学加工、光学镀膜、机械加工、系统装配装调产能及
能力,并且向深紫外、紫外及红外光学镀膜、系统研发等领域延伸。
除以上问题外,其余交流内容已在之前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表中披露,本次不再重复披露。

风险提示:本记录表如有涉及对外部环境判断、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计
划等方面的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清单(如有) 无

日期 2025 年 10 月 16 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