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8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4/27,由副董事长、总经理范一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000元~50,000,000元
回购价格上限 162.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48,093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699%
实际回购金额 26,923,480.7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1.01元/股~118.80元/股
注:实际回购金额未包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回购价格不高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5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2025年4月25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48,093股,
占公司总股本52,800,000股的0.4699%,回购最高价格118.80元/股,回购最低价
格71.0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6,923,480.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
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本次首次披露回购方案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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