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 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负责茂莱光学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茂莱光学签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
2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易所备案 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3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内,茂莱光学未发生按有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
公告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内,茂莱光学在持续督导
4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背承诺等事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
5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了解茂莱光学经营情
况,对茂莱光学开展持续
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内,保荐机构督导茂莱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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