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1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现场
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053 号文批复,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5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9.1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983.56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35.6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6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实施主体
号 投资总额 资金额 使用状态时间
1 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 13,679.20 13,679.20 2025 年 7 月 青达环保
线技术改造项目
2 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 3,844.00 3,844.00 2023 年 7 月 青达环保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2,512.43 不适用 青达环保
合计 32,523.20 20,035.63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6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57 元/股,应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9.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35.63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未达到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32,523.2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从 15,000.00 万元调整至 2,512.43 万元。
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自上市
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原为 2024 年 7 月,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7 月;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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