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已承接青达环保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负责青达环保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备案 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不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5 年 1-6 月,公司未发生需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2025 年 1-6 月,公司及相关当
5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承诺的情况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2025 年 1-6 月,公司及其董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行为规范,并得到有效执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建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立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 8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求,且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
与规则等 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9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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