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股票简称:青达环保 股票代码:688501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27 号《关
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发行人”或“公司”)会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回复中涉及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 楷体(加粗)
等文件的修改、补充
3、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1.关于发行方案...... 3
2.关于经营情况......24
3.关于应收账款及存货 ......65
4.关于其他......98
1.关于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勇,认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人拟认购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4,577,259 股(含本数),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请发行人说明:(1)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认购资金的具体资金来源及筹集进展,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2)明确本次发行的下限及王勇认购股票数量区间的下限,承诺的最低认购数量应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3)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4)结合发行定价基准日、公司当前股价、限售期安排及本次认购对象的历史减持情况,说明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6-9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认购资金的具体资金来源及筹集进展,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一)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
本次认购对象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勇,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的
背景及主要考虑如下:
1、看好公司未来,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6,215.56 万元、102,923.23 万元和
131,403.53 万元,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主要客户群体系国家大型电力企业下属电厂,货款结算周期较长,同时由于公司产品价值较高,生产周期较长,存货占用较多资金,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充足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勇通过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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