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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7:00:11 股吧网页版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邦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邦清)

经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7 月 19 日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孙邦清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邦清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博士。2005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
(副教授);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9 年 1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4 年 3
月至今现任北京金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

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 本年度应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孙邦清 5 5 4 0 0 否 0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未有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
形。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外,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亲自参加了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与
其他独立董事一起有效监督了公司相关决策内容和程序方面的合规性,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利。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实地考察等机会及其他

工作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
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对
中小股东利益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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