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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4 18:24:03 股吧网页版
慧辰股份: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类型包括:

(一) 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 持有其股权在 50%(含)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七条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子公司章程产生,但公司对上述人员的委派、提名或推荐应按公司制度进行。
第八条 由公司委派、提名或推荐而担任子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 依法行使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 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 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 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 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六) 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七) 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由公司委派、提名或推荐而担任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公司应对子公司负责人及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应掌握《公司章程》等规定中重大事项的决策、信息的披露等程序。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各子公司管理层、核心人员的人事变动应向公司及时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公司对财务部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筹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地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十三条 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润,私自设立账外账和其他账户。

第十四条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管理。

第十六条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并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完成预算编制。子公司经理层对预算内涉及的项目负责,超预算及预算外项目必须根据子公司的预算批准机构对预算调整的审批授权,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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