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384.54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427.45 万股的 5.1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
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或实施的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 年 3 月 30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本次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57,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96%,回购最高价格 32.0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8.10 元/股,回购均价 26.1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502.4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7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63,1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74,274,510 股的比例
为 1.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74 元/股,最低价为 14.11 元/股,回购均价
为 16.63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0.0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384.54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427.45 万股的 5.1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7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52.69%。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81.94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47.31%。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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