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 号)的同意,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 9.5 亿元的可转债,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9,500,000 张,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5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065,566.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39,934,433.95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66274_G01 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39,934,433.95 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95,000.00 万元,为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 114,939.87 70,000.00 68,993.44
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39,939.87 95,000.00 93,993.44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 50,757.27 万元,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 43,236.17 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
定收益凭证等),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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