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44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3 亿元。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项之“2.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或者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均为负值,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拟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净利润均为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长期发展。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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