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陆德明先生、刘东进先生和公司董事周俊雄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陆德明先生担任。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聂新军先生、张小伟先生和公司董事卢家红女士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聂新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
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4/1/30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提名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项报告的议案》
2024/4/9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7.《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4/19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6/21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员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提名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2024/7/1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4/8/1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10/25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4/12/24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员会第五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