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公司股东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邦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奕荣投资”)的通知,因周俊雄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参与主持公司战略规划及各类重要决策,弘邦投资、奕荣投资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涉及众多持股员工、合伙人及其合伙份额的管理,周俊雄先生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管理的时间及精力有限,为更好的聚焦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保障弘邦投资、奕荣投资运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分别经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弘邦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周俊雄先生变更为黄风丽女士,奕荣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周俊雄先生变更为陈锦忠先生。弘邦投资、奕荣投资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投资”)、实际控制人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不存在关联关系。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取得了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换发的《营业执照》。
前述变更后,弘邦投资、奕荣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实际控制人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弘邦投资、奕荣投资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利元亨投资、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周俊雄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为弘邦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弘邦投资 72.11%的合伙份额、作为奕荣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奕荣投资 81.84%的合伙份额,实际支配弘邦投资、奕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利元亨投资、弘邦投资、奕荣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俊雄先生控制的企业,周俊雄先生与卢家红女士系夫妻关系。利元亨投资、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在各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各方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滥用自身控制地位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周俊雄先生不再担任弘邦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由黄风丽女士担任弘邦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持有弘邦投资 1.70%的合伙份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执行合伙事务。
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周俊雄先生不再担任奕荣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由陈锦忠先生担任奕荣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持有奕荣投资 0.94%的合伙份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执行合伙事务。
二、一致行动关系构成及解除相关情况
1、承上所述,弘邦投资、奕荣投资与利元亨投资、实际控制人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因周俊雄先生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分别担任弘邦投资、奕荣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构成控制关系而形成。除上述控制关系外,弘邦投资、奕荣投资与利元亨投资、实际控制人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也未就对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安排进行过其他明确约定。
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周俊雄先生不再担任弘邦投资和奕荣投资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对弘邦投资和奕荣投资不再构成控制关系,而且弘邦投资、奕荣投资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实际控制人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应认定弘邦投资、奕荣投资与利元亨投资、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弘邦投资、奕荣投资与利元亨投资、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2、周俊雄先生不再担任弘邦投资、奕荣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各方确认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作为公司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股东会提案、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等)过程中按照双方各自独立的意思表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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