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4:36:20 股吧网页版
两A股公司同日被证监会冻结账户 此前均因涉嫌财务造假被立案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26年2月4日,清越科技(688496.SH)、 元道通信(301139.SZ)分别公告,当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冻结决定书》。清越科技被冻结3个证券账户、7个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元道通信被冻结2个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此前,清越科技、元道通信皆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

  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的律师表示,监管冻结可公开查询的案例并不多见。证监会冻结被立案调查对象的财产性权益,意在防止涉案资金、证券被转移隐匿,保障后续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两家公司被冻结12个账户

  清越科技公告显示,2月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冻结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冻结清越科技3个证券账户内的证券,证券被冻结后,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者转指定,不得设定抵押、质押等权利,不得进行非交易过户,但不限制该账户卖出证券;冻结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冻结清越科技7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

  清越科技方面表示,本次冻结的3个证券账户合计冻结股份数量163.13万股(均为公司通过回购取得的股份);冻结的7个银行账户均为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含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合计冻结募集资金本金1.34亿元。公司其余银行账户未受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日,元道通信亦公告,2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被证监会冻结。公司方面称,本次被冻结的是公司2个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为904.29万元。公司其余银行账户未受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2025年10月,因清越科技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同年7月,元道通信亦因涉嫌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被证监会立案。

  截至目前,证监会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不过,2025年8月,清越科技披露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公司被查出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未披露等问题。

  近期,两家公司都披露了2025年业绩预告。清越科技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为-11000万元至-7400万元。元道通信预计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500万元,较上年下降64.59%至76.39%。

  防止涉案财产被转移隐匿

  “监管机关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性权益,是防止涉案资金、证券被转移隐匿,保障后续行政处罚的执行到位的保全性措施。”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表示。

  王智斌解释道,冻结不同类型账户,是因为涉案资金与证券的流转涉及证券账户、银行账户等多类载体,不同账户对应不同形态涉案资产。

  而证券账户冻结限制转托管、质押等非交易操作,保留卖出权限,兼顾资产保全与市场正常交易秩序,银行账户冻结资金及孳息,能够全面锁定涉案资金,契合监管资产保全的执法目的。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也认为,证监会冻结账户是为了防止被调查对象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

  据《证券法》第170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

  期限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冻结、查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Wind显示,在清越科技、元道通信之前,只有广道数字(已退市)曾于2025年3月公开披露,收到证监会《冻结决定书》。公司3个银行账户内的涉案资产冻结金额合计为4693.71万元,冻结期限为6个月。

  王智斌表示,监管冻结可公开查询的案例并不多见,上市公司是否披露取决于冻结的账户数量、涉及的资产是否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标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