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清越科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44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944.53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495.47 万元。2022 年 12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6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硅基 OLED 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30,000.00 15,000.00
2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 25,000.00 10,000.00
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70,000.00 40,0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此外,根据征收机关要求,公司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均从公司指定存款账户按月统一划扣,无法通过多个募集资金专户和一般存款账户分别扣缴。
因此,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表,提交付款申请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在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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