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清越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 年上半年,广发证券对清越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持续督导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持续督导机构已与清越科技签订协议,明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清越科技开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2025 年上半年,未发现清越科技按有关规
4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定需持续督导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规情况。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2025 年上半年,未发现清越科技应向上海
5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的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续督导机构督导清越科技及其董事、监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持续督导机构督导清越科技依照相关规定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治理制度。
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已关注本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
8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 问题及整改情况”及“三、重大风险事项”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中说明的相关事项。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持续督导机构督促清越科技进一步建立健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已关注本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问题及整改情况”及“三、重大风险事项”
9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中说明的相关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持续督导机构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他相关文件,督促清越科技进一步建立健
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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