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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20:07:19 股吧网页版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
案以及认购对象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和亮先生在内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和亮、Jindi Wu 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傅和祥先生、巫东昇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207,037,933 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9.2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傅和亮先生已承诺其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傅和亮先生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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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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