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2 20:07:06 股吧网页版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公司”)本次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和亮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傅和亮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傅和亮先生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傅和亮先生拟以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和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傅和亮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傅和亮先生

傅和亮先生,196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香港居留权,南
京大学生物化学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傅和亮先生 1993 年创建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至 2014 年担任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主任,2014
年加入艾迪药业任董事长,2016 年起任艾迪药业总裁,2019 年 2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艾迪药业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23 年 8 月至今任艾迪药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和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其直接持有公司 2,750,925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65%,并通过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22.46%的表决权股份。傅和亮先生的配偶 Jindi Wu女士通过維美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以及 AEGLE TECH LIMITED 合计控制公司22.31%的表决权股份,傅和亮、Jindi Wu 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45.43%的表决权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傅和祥为傅和亮之弟,直接持有公司 3.13%股份,巫东昇为 Jindi Wu 之弟,直接持有公司 0.64%股份,傅和祥、巫东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傅和亮先生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6,230,000 股(含本数),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未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作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傅和亮先生拟以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 5,000 万元人
民币(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