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2025年4月30日公司公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约定发行价格为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按公司目前均价的八折已经远低于股权激励价格13.01元,观察目前公司股价区间波动趋势在2025年年报前简易发行大概率无法落地,请问2025年报之后是否会取消《简易程序发行股票》预案?
艾迪药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需特别明确的是,本次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机制,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13.01元/股)无任何关联,亦不受该股权激励价格的限制约束。具体而言,若董事会决定在授权有效期内启动发行程序,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遇除权除息事项同步调整),该定价仅依据资本市场实际交易情况确定,与股权激励价格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绑定关系。本次简易程序发行是否启动、何时启动,核心取决于公司对资本市场环境、自身股价走势及实际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审慎判断,并非因当前市价八折低于13.01元/股就无法实施再融资。若公司决定启动相关发行程序,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授权期满未启动,本次授权将自动失效。若公司后续拟重启简易程序发行或其他再融资计划,将依法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需特别明确的是,本次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机制,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13.01元/股)无任何关联,亦不受该股权激励价格的限制约束。具体而言,若董事会决定在授权有效期内启动发行程序,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遇除权除息事项同步调整),该定价仅依据资本市场实际交易情况确定,与股权激励价格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绑定关系。本次简易程序发行是否启动、何时启动,核心取决于公司对资本市场环境、自身股价走势及实际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审慎判断,并非因当前市价八折低于13.01元/股就无法实施再融资。若公司决定启动相关发行程序,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授权期满未启动,本次授权将自动失效。若公司后续拟重启简易程序发行或其他再融资计划,将依法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12-03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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