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九州一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对九州一轨的持续督
导跟踪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1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
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 保荐机构已与九州一轨签订《保荐协议》,该
2 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
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九州一轨
3 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
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2024年1月30日,九州一轨披露《2023年年度业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绩预告》;2024年2月24日,九州一轨披露《2023
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及《2023年度业绩快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2024年4月30日,九州一轨披露《2023年
4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业绩快报更正的原因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系基于部分项目验收确认依据不够充分、经审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定的联营企业财务数据有所调整、与客户就
督导措施等 2023 年合同外增量发货的售价予以最终确认
等原因,公司出于审慎考虑,将财务报表进行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调整,并相应调减了税费。公司因2023年度业
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2024年6月
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北京九州
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
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
〕0023号);2024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北京
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任宇航、曹卫东、李秀清、张侃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0号
)。保荐机构分别于业绩预告更正、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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