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5-2028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亿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2025 30 28
第二个 2026 33 30
第三个 2027 36 33
第四个 2028 40 36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
营业收入(A) An≤A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
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6-2029 年四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