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9:11:24 股吧网页版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

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二〇二五年十月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及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含重金属污酸、废水、废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环境修复、环保药剂与铜萃取剂、环保设备生产销售、设计及技术服务、环保管家、环境咨询、环境检测等领域。公司长期坚持研发与创新,瞄准“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工艺过程,始终专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选冶药剂再扩建项目(一期) 17,751.22 16,000.00

2 年产100000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 60,000.00 32,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85,751.22 56,5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等实际情况先行投入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 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 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

(一)选冶药剂再扩建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秋竹片区,拟在现有产能基础上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 5000 吨选冶药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选冶药剂的产能规模,尤其是铜萃取剂产能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该行业的地位,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各国政府对环保要求的提高,特别是中国“双碳”目标的推进,促使铜萃取剂行业向绿色化、智能化方向转型。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使得高效、低污染的萃取剂更受市场青睐,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环保的产品和技术。作为湿法冶金工艺的核心,铜萃取剂的性能直接影响整个工艺的技术经济指标。

随着全球易采选的高品位铜矿资源逐渐减少,以及环保要求不断提高,湿法冶金在处理低品位氧化矿、尾矿及复杂矿产资源方面的经济性和环保优势日益凸显,铜萃取剂行业也因此成为支撑铜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龙立化学”)在现有产能基础上的扩建项目,公司 2024 年收购福建龙立化学后,其在成本控制、营销策略上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全年福建龙立化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 36%,净利润增长达到 121%,近年来产能利用率逐年提升,现
有产能已充分释放,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明显。

本项目建设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国内铜需求量增长,铜矿品位逐渐下降

随着工业化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我国对铜资源的需求持续增加。国际铜业研究小组(ICSG)在 2025 年发布的报告中指出,2024 年中国精炼铜消费量约为 1,550 万吨,占全球总消费量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