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Science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赛恩斯科技园办公楼)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
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
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
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
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范
围适当。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
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
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决定后,经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发行期。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
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
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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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
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
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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