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23.94元/股调整为23.69元/股。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辉、吴春生、张小潞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考核要求,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存在部分激励对象放弃可归属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7.8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辉、吴春生、张小潞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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